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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
重庆铜梁政府门户网 www.cqtl.gov.cn 2008-7-7 18:21:33 来源:杨先生

标题:关于土地使用权
姓名:杨先生
电话:13528258594
地址:ydj19830503@163.com
内容:我家来自农村,于04年建了新房,新房是建在我家另一块地上,老房的地基现在作为土地使用。现在村里有户人家也要建房,但他要强行建在我家的旧房的地基上,但我家里不同意。我想请教一下,目前我们县的土地使用情况是怎样的,像这种情况是不是我家的老地基已经是公有的,任何人都可以用?请速回复,谢谢!!!!

答:老房地基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集体,该社的社员经合法批准可以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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