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
铜府办发 〔2008〕 28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县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铜梁县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铜梁县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方案
白内障是致盲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全县有贫困白内障患者约800人,每年还将新增贫困白内障患者约200人。通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能使患者重见光明。根据《重庆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拟在2009年底前完成“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任务。为把该项涉及全县人民群众的复明工程办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重庆市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全面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2009年底将我县基本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县”。自2008年起,用2年时间免费为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对以后新增贫困白内障患者要做到发生一例治疗一例,整体推进防盲治盲工作健康发展。到2009年底,将我县基本建设成“白内障无障碍县”。
(二)组织领导无障碍。政府重视,有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地方配套经费;建立卫生、民政、财政、残联等多部门和单位协调运作的白内障防治组织管理机制,纳入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卫生工作“十一五”规划、相关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建立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
(三)白内障筛查及患者组织输送无障碍。初级眼保健网络健全,能完成白内障筛查诊断,有计划地组织筛查,掌握白内障患者人数并登记造册;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上门登记筛查制度,确保贫困患者不被遗漏;有贫困患者手术输送工作安排。
(四)公众对白内障知识无障碍。通过“爱眼日”等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普及白内障防治知识;县级医院眼科以及公共场所有白内障知识宣传场地,眼科医护人员通过筛查、治疗、术后随访等,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白内障知识,公众对白内障知识的知晓率不低于80%。
(五)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全县至少有1所可以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院,并有1名以上可以独立完成白内障现代囊外摘除加人工晶体植入手术的医生。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的人数占有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的85%以上,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0%;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的患者不低于90%;无严重并发症发生;术后随访率达到90%;有上一级医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六)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享有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的患者,手术费用按相关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报销办法执行;有一定自费能力的患者,按卫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支付;贫困患者手术费用按市卫生局和市残联共同制定的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收费标准执行,费用由政府给予补助;将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七)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保证贫困新生白内障盲发现一例,由政府出资及时手术复明一例。
三、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残工委牵头,成立铜梁县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办公室,由县残联、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办公室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下达免费手术任务指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辖区白内障无障碍县的创建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参与贫困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白内障患者的审核、确定,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救助。
——财政部门根据创建活动需要,落实经费,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负责白内障患者筛查;审核、批准定点手术医院,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组织管理,开展眼科专业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残联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病员筛查工作;制订计划,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按时到指定医院手术。
——宣传部门负责开展大规模社会宣传,扩大创建行动的影响。同时在手术实施过程中,组织记者采取多种形式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县慈善会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实施方案
政府作出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县的承诺,并和市政府残工委签订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任务目标责任书,同时制订白内障无障碍县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残工委备案。
(二)启动阶段(2008年5月)
1. 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提供组织保障。
2.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举行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启动仪式进行宣传动员。铜梁电视台、《龙乡铜梁》报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县残联印发各种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
(三)病员筛查阶段(2008年5月—7月)
1. 筛查工作由县残联牵头,民政、卫生和医疗单位参与,结合城乡三级卫生网络建立筛查队伍。
2.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残联协助,组织眼科专家开展一次专业培训。
3. 开展拉网式的筛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逐村、逐户、逐人调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逐级上报。特别是要按照条件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登记,做到不遗漏。
4. 在初查登记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登记在册的患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县级专业医生复查确定手术适应症患者,并由乡镇、街道残联进行登记。手术适应症患者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登记汇总后报县创建办。
手术对象条件:
1. 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的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相对贫困者(人均年收入低于944元),持证残疾人;
2. 具有白内障手术适应症及最佳矫正视力在0.05至0.1的白内障患者。
3. 患者本人自愿接受手术。
城乡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的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白内障患者凭有效贫困证件,相对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凭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患白内障的残疾人需持残疾人证到县残联填写《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
(四)确定手术定点扶贫医院(2008年6月)
严格按照市残联、市卫生局《关于下发重庆市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扶贫医院建设标准及申报程序的通知》的要求,在具备白内障手术能力的医院中确定定点医院,并报市卫生局、市残联备案。
经确定的定点医院实行挂牌服务,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可享受由市残联提供的质优价廉手术耗品。
由县卫生局成立铜梁县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眼科医师培训,定期组织眼科专家到定点医疗机构处理好白内障疑难病例。
(五)实施手术阶段(2008年9月—2009年底)
1.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持县残联审核同意的《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到定点医院接受手术。定点医院要按照医疗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手术,确保手术质量,并及时做好患者的术后跟踪随访工作。如出现手术问题,定点医院要按照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2.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所需耗材,县残联应向市残联报送计划。
(六)统计阶段(2009年底)
县残联要建立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对本县接受免费手术的患者进行登记,并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填写并将《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和《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汇总表》报市残联。上报统计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谎报。上报日期按台账统计要求执行。
(七)检查和总结(2009年底)
按照《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建设标准》和工作进度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后向市政府残工委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市政府残工委将的检查验收。
2009年底,进行全县综合评估,召开总结大会,对在创建 “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经费
(一)经费来源及使用
1. 争取市级经费用于为全县存积的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2. 县财政投入地方配套经费,用于创建工作的地方组织协调、病员筛查、病员交通、病员困难生活补贴、宣传、购置必需的办公用品设备,完成数据录入等。
3. 按照重庆市的规定,对我县贫困的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共750元,其中50元用于保险费。
4.2009年以后,我县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经费,解决新发生的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手术经费。
(二)手术收费标准
1. 对有经济能力的患者,本人自愿手术,医院按正常标准收费,费用自行承担。
2. 贫困白内障患者在各定点医院接受手术,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扶贫收费标准700元/例。
(三)经费管理和监督
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专项资金,实行单独立账,专项管理。接受市残联、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检查。
白内障复明资金是为解决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所筹措的专项资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好、布置好,卓有成效地搞好创建工作。 (二)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保证质量。 (三)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办法,既要注意借鉴过去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防盲治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主题词:民政 残疾人 白内障复明△ 建设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法院、检察院、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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