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部署,及时向政法各部门传达中央、市委和县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按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一个时期内政法工作的重点和实施方案,并对政法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及时分析本地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当地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党委提出抓好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和有重大影响、政策性强的疑难案件。
(六)指导、组织、协调和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的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
(七)搞好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的新路子。
(八)指导政法各部门搞好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抓好政法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研究提出提高政法干警素质的措施和建议;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九)协助党委处理本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指南
县委政法委共设“两科一室”:办公室、执法督查科、综治科。
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委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全面情况和组织政法系统及委机关的重大活动,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等材料,负责政工、会务、文秘、档案、史志、接待和行政后勤等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以及上级和有关部门转来的信件。联系电话45695139。
执法督查科主要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政法部门有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措施,协调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督办领导批示的重要案件和工作事项,督促政法各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执行错案追究制,负责协调处理人民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协调和督查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联系电话45695476。
综治科主要负责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决定,检查、督促社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指导、推动全县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加强基层治安防范机制的调查研究,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组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日常工作,管理见义勇为基金。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建伟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仁文
联系电话:4569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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