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梁县委 铜梁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教育科技园区发展的意见
铜梁委[2007]53号
近年来,我县基础教育发展迅速,但职业教育发展较慢,存在着小而散、档次不高、专业设置单一、特色不突出、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已经成为我县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现就加快教育科技园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重庆打造“一小时经济圈”和川渝联手打造“成渝经济区”为契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引进高等院校入驻为突破口,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整合教育资源,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爱岗敬业、技能娴熟、能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高素质人才,使教育科技园区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构建和谐奋进新铜梁服务,为川渝经济协调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原则,建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协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构建特色突出、布局合理、面向社会的职业教育网络,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优质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目标迈进。逐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
(一)全力打造渝西地区高规格的教育科技园区。
2007 年启动园区规划建设,至少引进 1 所高等院校入驻园区;到 2010 年园区建成区规模达到 3.2 平方公里,入驻院校达到 2 所以上,技术专业达到 20 个,在校学生达到 2.5万人以上;到 2015 年,园区建成区规模达到 10 平方公里,入园院校达到 12 所,重点培植一批特色骨干专业,在校学生达到 10 万人以上。将教育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创业环境宽松、各项服务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教育科技文化产业新区。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中高级技能人才输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到 2010 年,实现每年由院校培养中高级技工 8000 名以上,其中高级工 1000 名以上;培训企业在职人员 2 万人次以上,培训就业再就业人员 1000人次以上,每年培训并转移农村劳动力 5 万人次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土地政策。按照“自求平衡”的原则,园区内教育教学用地与开发用地按 1:1 的比例规划建设。凡在教育科技园区办学创业的投资者,可按出让的方式获得教育教学用地,政府依照扶持教育的相关政策,根据入驻园区院校的档次和规模实行“一校一策”的土地政策。土地的供给量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按办学规模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生均占地面积指标合格标准计算。对在园区投资建设院校办学规模大、专业特色强,对地方经济推动作用明显的投资者,在办好教育的前提下,政府可依法给予大力支持,实行更加优惠的“一校一策”的土地政策。
(二)金融政策。县内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商业银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城投公司等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我县教育科技园区的发展。在投资者以投资的自有资金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存量为抵押的前提下,为园区内的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缓解投资者的资金压力,并积极探索新的融资办法,为入驻园区的投资者拓宽融资渠道。
(三)税费政策。投资者在园区内建设教学楼、实验(训)楼、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等直接用于教学的用房以及行政办公楼、教师宿舍、学生宿舍、食堂等配套辅助用房,属于办学投资者应缴纳的县级规费全免;投资者因办学进入园区建设教学用房、辅助用房应缴纳的税收以及在园区投资房地产开发的各种税费,县级所得部分实行统收统支,由县政府根据园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安排给园区使用。对园区内校企合作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工厂)生产经营县级税费进入“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实行即征即奖。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按照“城校互动、资源共享”的原则,园区内办学必需的交通、水电、天然气、通讯、闭路电视等主干管线,由政府负责接至院校用地边缘;院校入驻园区后,政府要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加快完善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会议中心、展览馆、艺术馆、科技馆、影剧院、演出中心、医院、车站、超市、餐饮服务等城市配套功能设施,实现城市和校院的资源共享。
(五)服务政策。教育科技园区管委会要具体负责园区建设中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本着“只要入驻园区,一切手续园区办理”的原则,为落户园区的院校提供“一站式”服务。凡在园区建校所涉及规划、建设、国土、市政等政府行政管理的事项由各职能部门授权园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园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六)人才引进政策。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积极引进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到院校任教,提高院校师资的整体水平。鼓励和吸收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逐步增加“文化+技能”的“双师型”教师比例。鼓励县内学校引进外地的优秀骨干师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为引进的教师重新建立个人档案。对在园区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允许县内公办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的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经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到园区院校兼职、兼课,也可以按要求申请到园区院校任教,前两年可保持其公办教师的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均由院校承担;两年后,教师可选择回原校任教,也可选择辞职到民办院校任教。
(七)校企合作政策。根据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资、开放共享”的原则,鼓励校企合作建成一批设备设施先进、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工厂),基地(工厂)在完成院校教学实习实训任务的同时,也为企业扩大生产和促进技术进步创造条件,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实行共建共管共用,最大限度地提高实习实训设备的利用率和实训效益。
(八)经费投入政策。县财政要确保每年有 200 万元以上的投入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保持逐年增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对职业教育投入的专项资金,企业应依法承担职业教育的培训费用。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严禁向职业院校乱收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在园区管委会成立“铜梁县职业教育发展基金”。把各级财政投入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建设教学用房和辅助用房的县级税收、园区内的土地开发增值收益、商业开发税费的县级所得部分以及全县城市教育费附加的 30% 部分作为“职业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的主要渠道。“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发挥直接为职业教育发展服务的功能,主要用于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入驻院校和投资者的奖励、对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补贴、对职业教育在校贫困学生的扶助和对职业教育有特殊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促进就业政策。
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总体思路和县内外骨干企业的用工要求,制定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引导院校调整专业设置,加强骨干专业建设;院校要围绕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更新教学内容,加强技能环节教育,推广课堂车间一体化教学模式;要促进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支持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培养“1+X”型人才;要在教育科技园区设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方便职业院校学生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规范就业准入,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为院校毕业生优先就业提供政策支持;要根据县内外人才市场的需求,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平台和就业联系网络,促进院校毕业生更好就业。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教育科技园区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园区发展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到位。县园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园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建立机制,督导评估。
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科技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规范教育秩序,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建立督导评估制度,促进教育健康发展。要加强教育科技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为宏观决策和院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要大力宣传建设教育科技园区对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在全县上下形成“抓人才就是抓发展,抓教育就是抓经济”的意识,举全县之力参与教育科技园区建设。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教育科技园区的各种优势和建设教育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努力形成广泛的社会效应和聚集效应,吸引知名院校、知名企业、知名人士到教育科技园区投资办校。要大力宣传院校毕业生在各条战线成才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引导更多的青年为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出积极的贡献。 |